後天要上廣州(GZ,CHINA), 因為去上海工作多年的好友Veronica出公差到廣州,想說廣州香港不算遠,去探視她一下,順便兩姊妹可以趁她不工作時,在廣州玩個三天兩夜(2012-June-16~18),收拾行李到一半,老公下班回來,一副興高采烈裝神秘的樣子要我看一封信,一看,原來是香港政府發給我可以居留一年的證件,一看到上面的字樣寫著「受養人」,不知為何當時很想笑,一整個被撫養了!這張紙一到後,我必須拿著它在上面指定的期間內(14-June-2012 ~ 12-Sep-2012 )入境,入境後可以居留一年,不用像拿旅遊簽證一樣,每30日就要出境香港。

 

其實拿到時還是有些小興奮的,但這張紙的時間很不切實際,因為我八月就要回去台灣準備拍婚紗及婚宴事宜(我和老公先登記後擺宴),光是處理這些事情,短時間也不會再入香港(10/11月拍婚紗、明年農曆年後預計擺酒),就算中間時間再入香港,也都不會待到一年,這張入境紙期限又限制在九月前,我八月回去台灣,真的覺得一整個拿心酸的耶!講到這個,另外想到,我的「香港三年多次入境許可證」才用不到一年,真是覺得一整個白辦浪費錢!  

 

文章標籤

min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